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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崇明区立案查处首起“反食品浪费”案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1-14 15:47:51 来源:互联网

  自2021年4月29日《反食品浪费法》颁布并实施以来,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管局对新法组织宣传培训,各基层所队根据法定职责加强食品经营单位反食品浪费情况的监督检查。

 

  在良好的宣贯氛围下,大多数餐饮单位都能自觉履行反食品浪费义务,引导消费者适量点餐、提供小份菜和打包服务,“光盘行动”蔚然成风。但是仍有个别餐饮单位对食品浪费行为还不够重视,不提醒适度点餐、不劝阻餐食浪费的情况还有存在,为此,区市场监管局开展了多轮执法检查。

 

  首张罚单

 

  近日,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某大型餐饮单位进行错时执法,发现其未设置反食品浪费宣传标志、也未主动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经初步核实,该单位涉嫌未履行《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设置宣传标志和劝阻浪费食品的义务,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的上述违法行为予以立案查处。

 

  区市场监管局将立足长效,持续推进反食品浪费宣传,继续把反食品浪费检查作为日常监管工作中的“必查项”,促使各食品单位将反食品浪费作为生产经营中的“必选项”,全力倡导与推进文明健康的消费方式和简约适度的生活方式。

 

  我们倡议


  反食品浪费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和餐饮经营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反食品浪费法》,弘扬勤俭节约传统美德,引领节约用餐良好风尚,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区市场监管局发出如下倡议:

 

  一、树立节俭消费观念。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观念,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二、摒弃餐饮消费陋习。坚持按生活需要采购食品,坚持婚丧嫁娶等红白喜事从简用餐,坚决摒弃宴席浪费、节日浪费等陋习,坚决摒弃互相攀比,追求虚荣的不良风气。

 

  三、坚持文明勤俭节约。培养节俭用餐习惯,坚持按需点餐、理性消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做到不剩饭、不剩菜,吃不完就打包,积极营造温馨、文明的就餐环境,享受“文明用餐,节俭惜福”的绿色消费。

 

  四、大兴勤俭节约风尚。积极向亲朋好友宣传节约粮食的重要意义,相互提醒,做到爱惜粮食、节约粮食,减少食品浪费,争做节俭风尚的实践者、传播者和示范者。

 

  五、营造良好的餐饮环境。餐饮企业要主动履行社会责任,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餐前提示消费者适量点餐,不得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餐后应当主动提醒并帮助打包;在菜单上注明菜品份量或数量,推出“小份菜”;可以对参与“光盘行动”的消费者给予奖励,也可以对造成明显浪费的消费者收取处理厨余垃圾的相应费用,收费标准应当明示。共同营造良好的餐饮环境。

 

“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自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身体力行,以身示范,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切实培养节约习惯,做厉行节约的践行者、文明餐桌的维护者、美好生活的创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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