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7月23日,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第16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抽取的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粮食加工品、糕点、酒类、饮料、乳制品、肉制品、水果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等18大类577批次样品中,有3批次样品检出不合格。 其中,山西山姆士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山西百年坊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玫瑰酒露酒、竹叶酒露酒检出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标签明示。 酒精度又叫酒度,是指在20℃时,100毫升白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毫升数,即体积(容量)的百分数。酒精度是酒类产品的一个理化指标,含量不达标会影响产品的品质。酒精度未达到产品标签明示要求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格或生产工艺水平较低,无法准确控制酒精度;也可能是生产企业检验器具未检定或检验过程不规范,造成检验结果偏差。 另外,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阳曲园区蔡萍水产店销售的采购于五龙口海鲜市场生茂水产批零部的淡水鲈鱼检出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恩诺沙星属第三代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长期食用恩诺沙星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在人体中蓄积,进而对人体机能产生危害,还可能使人体产生耐药性菌株。《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恩诺沙星在鱼的皮和肉中最大残留限量值为100μg/kg。淡水鱼中恩诺沙星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在养殖过程中为快速控制疫病,违规加大用药量或不遵守休药期规定,致使产品上市销售时的药物残留量超标。 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督导市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16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不合格样品信息
|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检验机构 | 备注 | 1 | 山西百年坊酒业有限公司 | 王家堡村 | 山西山姆士超市有限公司 | 太原市小店区建设南路121号 | 玫瑰酒露酒 | 1.5L/壶40%vol | / | 2018/4/15 | 酒精度║36.3%vol║标签明示40±1.0 %vol | 山西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 2 | 山西百年坊酒业有限公司 | 王家堡村 | 山西山姆士超市有限公司 | 太原市小店区建设南路121号 | 竹叶酒露酒 | 1.5L/壶42%vol | / | 2018/9/6 | 酒精度║35.7%vol║标签明示42±1.0 %vol | 山西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 3 | 五龙口海鲜市场生茂水产批零部 | 敦化南路五龙口海鲜批发市场海鲜区九排1-2号 | 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阳曲园区蔡萍水产店 | 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阳曲园区经园路城东利民果菜批发市场B3区35号 | 淡水鲈鱼 | 称量销售 | / | 2021/3/29 | 恩诺沙星║177μg/kg║≤100μg/kg | 长春海关技术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