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蓟县富兴食品厂生产的栗子罐头检出不合格。7月18日,天津市蓟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相关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
经检验,蓟县富兴食品厂生产的栗子罐头,生产日期为2019年1月28日,规格型号为320克/瓶。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二氧化硫残留量、乙二胺四乙酸二钠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蓟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6月10日向蓟县富兴食品厂送达了检验报告及检验结果通知书,并对该厂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检验报告涉及的不合格批次产品。现场查明,该批次不合格栗子罐头共生产45箱(15瓶/箱),销售到哈尔滨35箱、天津经销商10箱。
蓟县富兴食品厂已于2019年6月10日发布召回通知,召回已售出的上述批次不合格栗子罐头。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