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海口市秀英区食药监局发布的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海口鹏泰兴购物广场有限公司秀英分店因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并且涉嫌构成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已经被移送海口市公安局秀英分局调查。
据介绍,7月19日,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受委托对海口鹏泰兴购物广场有限公司秀英分店经营的生产、加工、购进日期、食品批号为2018-07-19的柑进行抽检,抽样检验结果显示丙溴磷项目不符合GB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据了解,秀英区食药监局的调查结果已告知海口鹏泰兴购物广场有限公司秀英分店,截至目前,该店未能提供新的证据,秀英区食药监局采信琼山区食药监局的调查结果,因此该批次柑只能溯源到该店。
该批次柑的丙溴磷残留严重超出标准限量。由于海口鹏泰兴购物广场有限公司秀英分店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并且涉嫌构成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该案已经被移送海口市公安局秀英分局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