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一起行政处罚案件。四川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泸州市江阳区万象汇分公司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葱油麻饼,被罚款55000元。据悉,涉案的葱油麻饼销售后未收到任何不良反应。
10月12日,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到四川国检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在四川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泸州市江阳区万象汇分公司抽检的葱油麻饼(馅料含量:70%)(糕点)(生产、加工、购进日期、食品批号:2018年8月18日,规格型号:320克/盒,商标:生圆,标称生产者名称:成都冠伦多食品有限公司),检验项目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10月15日,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送达检验报告,并对该公司经营场所和仓库进行了现场检查,未查见涉案产品。
经查,这批抽检不合格的葱油麻饼于8月26日购进,一共30盒,已经全部销售完毕。在调查期间,该公司主动积极配合调查处理,涉案食品销售后未收到任何不良反应,危害后果轻微。对于该超市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的违法行为,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其进行行政处罚,罚款55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