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1年第10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7-29 14:00:16 来源:互联网

  为保障市民食品消费安全,根据我市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全市范围内餐饮环节经营销售的食品进行抽检,包括粮食加工品、调味品、食用农产品、酒类、饮料、茶叶及相关制品、豆制品等食品类别,共433批次。其中合格食品共429批次,不合格食品4批次,合格率99.07%。

 

  本次不合格产品均为微生物超标,包括:

 

  (1)江海区汇悦轩茶餐厅制售的猪肝瘦肉肠中的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江门市蓬江区本气家料理店制售的挪威三文鱼腩刺身、希鲮鱼刺身、金枪鱼刺身,检测菌落总数结果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要求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以此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公开。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外出就餐要到证照齐全、环境卫生的餐馆,并选择食品安全量化分级B级以上的餐饮服务单位,消费后应索要发票或者收据。不选择无证或卫生环境差的路边食品摊贩,不食用感官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菜品、不食用颜色鲜艳的酱腌制肉类、不食用河豚鱼和不明来源的野生蘑菇。网络订餐时应选择证照齐全、信誉较好的第三方平台和餐饮服务单位,要注意查看卖家的食品安全相关证照,选择近距离、熟悉的餐饮单位订购外卖食品,尽量缩短食物运送时间。对外卖配送食品在收餐时应检查其外观包装是否有破损、是否有使用外卖封签并查看封签是否完好,如封签已打开应拒收该外卖配送食品。在就餐过程中,如发现餐饮服务单位供餐的食物腐败变质、感官性状异常的,应第一时间停止食用。就餐后如出现食物中毒症状,应注意保留证据,尽快就医,并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发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安全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食品经营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请及时拨打举报投诉电话12315。

 

  特此通告。

 

  附件:

 

  1、本次抽检项目

 

  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食品信息(2021年第10号)

 

  3、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信息(2021年第10号)

 

  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附件下载: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1年第10号).docx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x

 

     附件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食品信息(2021年第10号).xls

 

     附件3: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信息(2021年第10号).xls

 

     附件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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