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年38号),涉及东莞市新亚洲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豆沙枧水粽”产品。通告原文如下: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年38号)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端午节粽子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1年23号),涉及我市1家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东莞市新亚洲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豆沙枧水粽”产品 东莞市新亚洲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豆沙枧水粽”产品(商标:/,规格型号:120克/只,生产日期:2021年4月28日),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 我局对上述公司的生产场所实施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发现有上述同批次的“豆沙枧水粽”产品库存11只。经调查,该企业生产了上述“豆沙枧水粽”产品共180只,抽检25只,库存11只,剩下144只已自行报废处理。我局已依法对该企业进行立案调查。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