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 3月8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了第2022-19号告示,修改《进口食品等检查相关规定》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注册成为优秀进口企业后,最近3年期间每年进行5次以上进口申报的品类在近3年以来没有不合格履历时,无需进行文件检查及现场检查。明确规定最近3年期间进口实绩的基准日等流程等。 本文由中国食品安全网编译,仅供网友学习参考使用,如需转载,请联系取得授权后转载。中国食品安全网提供欧盟、美国、英国、俄罗斯、日本、韩国、东南亚、西班牙等国家或地区的进出口合规咨询服务,欢迎垂询:0535-2129301 、0535-2122172 ,Email:vip@foodmate.ne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