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 1月21日,日本农林水产省发布第4号省令称,现在《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成分规格等相关省令》中添加细胞酯酶相关内容,并在指定其为新添加剂的同时作出以下规定。
1.细胞酯酶仅可作为食用鸡的饲料添加剂;
2.含细胞酯酶的饲料需标示其对象家畜等内容;
3.细胞酯酶也可标示为肽聚糖分解酵素;
4.规定了细胞酯酶的制造方法标准及成分规格等内容。 本文由中国食品安全网编译,仅供网友学习参考使用,如需转载,请联系取得授权后转载。中国食品安全网提供欧盟、美国、英国、俄罗斯、日本、韩国、东南亚、西班牙等国家或地区的进出口合规咨询服务,欢迎垂询:0535-2129301 、0535-2122172 ,Email:vip@foodmate.ne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