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 10月1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了第2021-472号公告,拟修改《畜产品进口卫生评估流程的具体标准》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 在类似畜产品的范围里新设肉制品,明确对类似畜产品进行进口卫生评价流程的适用范围。
2. 利用视频通讯等信息通信技术,对出口国卫生管理实态进行非接触性调查,如果认为不需要进行现场调查,则可以省略现场调查。
3. 在进行进口卫生评价的过程中,国家之间卫生管理的同等性研究根据和收集出口国政府意见的意见,并在对方国家提出要求时提供进口卫生评价实施经过等信息。
以上意见征集时间截至2021年10月21日。 本文由中国食品安全网编译,仅供网友学习参考使用,如需转载,请联系取得授权后转载。中国食品安全网提供欧盟、美国、英国、俄罗斯、日本、韩国、东南亚、西班牙等国家或地区的进出口合规咨询服务,欢迎垂询:0535-2129301 、0535-2122172 ,Email:vip@foodmate.ne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