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12月10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发布了第2018-102号告示,修改《生产阶段农产品等的有害物质残留标准》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新设灭螨醌等22种农药的残留限量标准,修改喹螨醚等22种农药的残留限量标准。 2.删除生产阶段农产品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对硫磷、苯氟磺胺、乙烯菌核利、硫丹及苯硫磷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 3.新设灭螨醌等22种农药的残留农药降解速率常数,修改毒死蜱等10种农药的残留农药降解速率常数,删除巴拉松等5种农药的残留农药降解速率常数。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信息服务部日韩信息组编译,供网友参考,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有任何疑问,请联系qxn@foodmate.net。日韩信息组致力于监控分析日本、韩国食品安全标准法规和信息动态,为食品企业提供支持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