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净化食品市场,营造安全消费环境,阿拉善盟市场监管局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保障各项工作要求,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大力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不断提升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守护好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第一,加强食品生产环节监管力度,从根源上保障食品安全。一是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深入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年”行动,充分发挥大型食品生产企业在履行主体责任方面的引领示范作用;召开全盟食品生产企业履行主体责任报告会、举行食品安全公开承诺活动、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员”抽考和食品生产企业自查,切实提升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能力,提高企业自身的安全生产能力水平,从根源上保障食品安全。目前,生产企业完成自查率100%、抽考覆盖率100%、考试合格率100%。二是开展食品生产企业风险防控。通过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评定,加大对较高风险生产者监督管理的频次,实现监管资源的科学配置和有效利用,切实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全盟48家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为A级的有20家,B级17家,C级9家,D级2家。三是全面推进“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重点领域智慧监管(风险管控)平台”建设,现已入驻44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入驻247家,入驻完成率100%。四是通过开展食品生产环节重点产品和重点问题综合整治、农村牧区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管、食品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预包装食品标签标识专项整治、乳肉制品等专项整治工作,以添加非食用物质、使用非法原辅料、滥用食品添加剂、假冒伪劣、“塑化剂”、微生物超标、标识标签不规范等问题为整治重点,以乳制品、肉制品、酒类、食用植物油、调味品、固体饮料、酱腌菜、罐头等为重点区域,以方便食品、休闲食品、“四白”食品、酱腌菜、罐头等消费大宗食品及儿童食品、节日食品、地方特色食品为重点品种,不断强化对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食品生产行为的全过程监管。五是对食品生产小作坊实行小作坊食品“负面清单”管理,坚持“全面覆盖、分类处置、堵疏结合、标本兼治”和“提升一批、规范一批、淘汰一批”的原则,通过开展小作坊摸底建档工作、严格落实小作坊开办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小作坊日常监管、集中分类开展专项整治、鼓励小作坊提档升级、加强小作坊园区监管等方面,有效防控小作坊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小作坊由“小散低”向“精特美”转型升级,提高食品生产质量。通过积极打造传统奶制品示范点、现场指导有条件的传统奶制品生产进行许可申请、积极引导和帮助有条件的小作坊改善生产条件,提升小作坊业主对乳制品规范生产的意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小作坊向试点学习,加强对小作坊生产工艺更新、产品创新等方面的培训指导,革新传统生产经营观念,建立配套冷链物流,拓宽销售渠道,精准帮扶小而散的家庭手工作坊提高传统奶制品质量和安全水平。
第二,加强食品流通环节监管力度,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一是强化重点时段监管,将元旦、春节、清明节、春秋季开学季、五一劳动节、中高考时期、旅游季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重大活动期间等列为重点时段,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强化节日消费量大的乳及乳制品、肉及肉制品、禽蛋及制品、食用油、酒类、蔬菜水果糕点、水产品、节日期间的时令食品、食品添加剂及以“辣条”为代表的“五毛食品”、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等重点品种的监管力度。加大抽检、快检检测力度,根据节日期间市场上热销的食品和特色食品,有针对性地开展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督快检工作。及时受理和处理申诉举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食品方面的申诉举报及时受理,跟踪查处,及时进行反馈;依法调解消费纠纷,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早防范,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全盟上半年重点时段场所品种监督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718人次,检查食品销售经营单位1019户次;针对 “3.15”晚会曝光河北省沧州市青县“瘦肉精”羊肉事件,在全盟迅速部署开展了肉及肉制品安全检查。通过现场快检共抽取92批次羊肉样品,3批次猪肉样品,检测结果均为合格,未发现不合格羊肉及制品流入阿拉善盟市场。二是印发《2021年阿拉善盟农村牧区假冒伪劣食品整治工作方案》,对辖区内农贸市场、农村牧区学校、小商店、食品批发经营单位等重点场所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着力解决农村牧区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资格清查不到位、农村牧区食品经营条件和卫生状况不达标等问题。上半年阿拉善全盟市监部门农村牧区假冒伪劣食品整治工作共检查食品生产企业22户次,食品加工小作坊178户次,食品销售经营户1550户次,餐饮服务经营户1259户次,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6个次;组织监督抽检、快速检测共1476批次;取缔无证食品生产经营主体7个。三是开展全盟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规范管理提升工作,对全盟食用农场品市场销售质量监管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全盟市场监管部门上半年共出动执法人员941人次,检查食用农产品市场466家次,未发现重大食品安全隐患。四是开展砖茶氟超标专项整治工作,继续推动砖茶销售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履行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把好砖茶市场准入关。上半年共检查砖茶经营户429户次,责令整改18家,没收不合格青砖茶18块,对抽检不合格的经营户立案查处2起。继续加强特殊食品及食盐监管工作。
第三,加强餐饮服务环节监管力度,保障消费者餐桌上的食品安全。一是大力开展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工作。根据全盟餐饮监管工作实际,制定了“互联网+明厨亮灶”实施方案,对全盟实施“明厨亮灶”改造工程的工作目标、实施范围、改造要求做出明确规定,并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责任落到平时。截至目前,全盟餐饮单位明厨亮灶率达93%。二是开展餐饮质量安全提升专题培训。指导各旗区局对监管人员开展培训,确定质量提升工作的各项标准和把握尺度。有序组织企业人员参训,要求餐饮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厨师长等管理人员每年接受不少于24小时的集中培训,从整体上提高食品安全意识。上半年,共举办线上线下培训班6次,从业人员2600多人参加了培训。三是继续推动餐饮单位先进管理模式。严格依法依规加强许可管理和登记管理,对餐饮单位实施风险分级分类管理、明厨亮灶和色标管理,推广4D、五化、五常、6T等先进食品安全管理方法。推进内蒙古自治区风险管控平台及“蒙冷链”溯源系统的应用,逐步实现数字化、智慧化监管。重点加大对餐饮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和原料采购、加工制作、清洗消毒和环境卫生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强化对米面油、肉类、进口冷链食品、水产品、食品添加剂、调味料、餐饮具和菜品、自制饮品的监督管理。截至目前,创建“五化”管理示范街3条,先进管理模式示范店27家,中心城区先进管理模式餐饮单位数量(4D管理)11家,旗县(市)政府所在地餐饮单位推行“五化”或4D餐饮单位269家。四是落实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主体责任。开展网络餐饮“食安封签”行动,积极推行“食安封签”助力网络餐饮服务健康发展。春节前后,全盟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迅速召开动员部署会,向10家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发放《内蒙古自治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封签管理办法》。先后召开专题培训指导推进会3次,培训5期,培训人数154人次。利用多种宣传媒介和渠道向1270家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和广大消费者进行宣传普及,督促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使用“食安封签”,确保餐饮食品在外卖配送过程中的绝对密封性,极大地保证了网络餐饮服务的安全系数。五是落实餐饮服务单位风险分级管理。严格落实餐饮服务单位风险分级管理,截止目前共有餐饮服务单位3138户,2740家完成了风险分级评定。六是持续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狠抓宣传培训,组织学校分管校长、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堂厨师等人员参加防范诺如病毒、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餐饮从业人员职业道德、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知识等培训。开展专项整治,督促开展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迅速采取整改措施并及时复核整改效果。明确监管重点,开展风险排查。按照《校园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学校、幼儿园上报的自查报告,明确重点,对学校食堂、校园周边餐饮门店的操作间、消毒间、备餐间、食堂仓库等硬件设施和卫生情况等环节进行检查,定期不定期对疫情防控和食品加工运行情况进行监管考核,组织人员开展自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自我改进。以校园及其周边200米范围内食品经营单位为重点区域,以学生消费量较大的“五毛钱”小食品、膨化食品、休闲食品、方便食品、乳制品、肉制品、饮料、雪糕、糕点等为重点品种。开展食品安全快检,开展学校食堂餐饮具快速检测12批次、蔬菜农药残留检测70批次,开展餐饮具监督抽检7批次,开展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餐饮具快检14批次,检验结果均为合格。
第四,食品药品监督抽检和“你点我检”“你送我检”工作有序进行。本年度阿拉善盟本级计划抽检食品710批次。其中:监督抽检任务465批次,分配各旗区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245批次。截止到6月30日,完成监督抽检240批次,完成率52%;其中:合格230批次,不合格10批次。食用农产品抽检154批次,完成率63%。原粮小麦检验8批次;食品快检2300批次,已完成1036批次,完成率45%。开展了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活动,对征集到的11大类18个品种全部列入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各旗(区)开展“你送我检”活动7次,快检食品260批次,检出阳性2批次,参与群众300余人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