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在食品药品执法办案中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若干问题的意见》文件要求,滨州市沾化区市场监管局坚定不移落实“四个最严”,坚决打击各类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以敢于担当尽责、严格监管执法的实际行动,向社会展现市场监管部门有案必查、查案必严的强烈信号。现按照《意见》要求,公布我局第十四批典型案例。 1.山东鲁沾水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 2021年3月25日,滨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滨州高新区天天顺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山东鲁沾水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生产日期为2020年9月4日,规格为300克/袋的海鲜海蜇头(即食海蜇)开展了监督抽检,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生产经营铝的残留量超标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之规定,属于违法行为。2021年6月,滨州市沾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责令停产停业;2.没收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规格320克/袋的海鲜海蜇头(即食海蜇)90袋;3.没收违法所得574元;4.罚款80000元,以上罚没款共计80574元,上缴国库。 2.滨州市沾化区利国乡凤龄综合超市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案 2021年3月26日,本局委托青岛元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滨州市沾化区利国乡凤龄综合超市的酷小脆韧性饼干进行抽样检验。2021年4月22日,我局收到了青岛元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1年6月,滨州市沾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0元;2、罚款10000元,共计罚没款10010元,上缴国库。 3.沾化区利国乡利四中心卫生室违反《山东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案 2021年4月26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沾化区利国乡利四中心卫生室药品使用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卫生室存在多项问题,针对上述行为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及《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当事人2021年5月8日前改正,并给予当事人警告。2021年5月10日,执法人员对该卫生室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当事人未按时改正。2021年6月,滨州市沾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2200元,上缴国库。 4.沾化区大高镇许家中心卫生室使用劣药案 2021年4月29日,滨州市沾化区市场监管局对沾化区大高镇许家中心卫生室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卫生室存在使用劣药的违法行为。2021年6月,滨州市沾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超过有效期的醋酸泼尼松片64片,呋喃妥因肠溶片87片,布洛芬片10瓶。2、罚款10000元,上缴国库。 5.滨州市沾化区美之缘洗化商店经营无中文标识的进口化妆品及经营化妆品未按规定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和销售记录制度案 2021年4月16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货架上摆放有无中文标签的进口化妆品。执法人员要求当事人提供上述化妆品的供货商资质、进货小票、进货台账、销售记录,当事人均未能提供。2021年5月,滨州市沾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警告;2、没收Bodylotion化妆品4瓶、BIODERMA化妆品2瓶;3、没收违法所得126元;4、罚款5000元,以上罚没款共计5126元上缴国库。 6.滨州市沾化区丽梅化妆品店经营无中文标识的进口化妆品和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及未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和销售记录制度案 2021年4月16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了监督检查,经查,当事人经营场所货架上摆放有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和无中文标签的进口化妆品。执法人员要求当事人提供上述化妆品的供货商资质、进货小票、进货台账、销售记录,当事人均未能提供。2021年6月,滨州市沾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警告;2、没收超过使用期限的新活金致肌源洁面乳2盒、新活金致肌源精华水1盒、新活金致肌源臻萃霜1盒、新活金致肌源面霜1盒、尚颐堂黄金油1盒、新活美白双重祛斑面膜2盒、沈小姐烈焰唇膏3盒、仿色沉阻黑霜1瓶;3、没收无中文标签的进口Dior化妆品2盒、LΛNEIGE化妆品2盒、雪花秀化妆品1盒、R.SRED4S化妆品3瓶、韩文标识化妆品2盒;4、罚款8000元,上缴国库。 7.滨州市沾化区情缘洗化商店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及未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和销售记录制度案 2021年4月22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了监督检查,经查,当事人经营场所货架上摆放有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执法人员要求当事人提供上述化妆品的供货商资质、进货小票、进货台账、销售记录,当事人现场未能提供。2021年6月,滨州市沾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警告;2、没收超过使用期限的珀莱雅靓白芯肌晶彩乳液化妆品2盒,小蜜坊花漾活色轻唇膏化妆品2盒;3、罚款5000元,上缴国库。 8.滨州市沾化区落脚点美容养生馆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和未按规定建立并执行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2021年4月23日,滨州市沾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滨州市沾化区落脚点美容养生馆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中在当事人经营场所货架上发现了4罐超过使用期限的V7水光素颜遮护喷雾,且当事人未能提供上述化妆品的供货者的市场主体登记证明、化妆品注册或者备案情况、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等材料。2021年5月,滨州市沾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1、警告;2、没收4罐超过使用期限的V7水光素颜遮护喷雾;3、罚款4000元,上缴国库。 9.滨州市沾化区古城镇凯达日用百货商店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和未按规定建立并执行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2021年4月27日,滨州市沾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滨州市沾化区古城镇凯达日用百货商店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中在当事人经营场所货架上发现了9瓶果木果然澎润抓水喷雾和5盒百雀羚男士净衡保湿畅透水凝露已经超过使用期限。2021年6月,滨州市沾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1、警告;2、没收9瓶超过使用期限的果木果然澎润抓水喷雾、5盒超过使用期限的百雀羚男士净衡保湿畅透水凝露;3、罚款6000元,上缴国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