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省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评议的通知》要求,青海省政府食药安办完成了对各市州政府、省政府食药安委相关成员单位2020年食品药品安全评议考核。经综合评议,西宁市、海东市、海西州、海南州,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粮食局考核等级为A级,海北州、黄南州、玉树州、果洛州考核等级为B级。
2020年,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要求,全面压实食品药品安全属地责任和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着力提高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管控能力,推动全省食品药品安全状况持续稳中向好,全年未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
当前,食品药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提出了新的挑战。同时,新技术、新业态发展对食品药品安全也带来了潜在的风险和隐患。省政府食药安办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在考核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反馈,并提出了指导性意见,要求以问题整改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压实属地责任,对标2021年食品药品工作重点,注重根本建设,把抓当前和管长远紧密结合起来,深入整改、全面整改,推动整改工作取得常态化、长效化成果,牢牢守住食品药品安全底线,为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