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资阳市乐至县市场监管局成功调解一起因赔偿金额争议分歧过大未能达成一致的消费纠纷。
据悉,张女士投诉称其于4月29日上午在乐至县某汉堡店购买了5个汉堡,当日中午其家人及朋友等4人食用后均出现了腹痛腹泻等症状,对身体造成了一定损伤。张女士要求该汉堡店支付4人相关费用并承担后续检查费用共计12万余元。
接到投诉后,乐至县市场监管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展开调查核实工作,工作人员仔细询问双方当事人并收集整理了双方提供的相关证据材料。经研讨分析表明,根据双方提供的材料,无充分证据证明食用汉堡后导致此事件的发生,且被投诉单位无涉嫌违法情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予立案。但本着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的原则,工作人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并持续做好诉求当事人及家属的安抚工作。
6月10日,在取得双方当事人的理解和认可下,乐至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现场调解,最终双方就本次消费纠纷达成一致协议:某汉堡店一次性支付张女士等4人相关费用合计24000元。至此,此起消费纠纷成功得到调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