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30日讯 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留言咨询信息显示,7月23日,有消费者咨询“中国名火锅”相关问题。 该消费者提问称,“1.中国饭店协会颁发‘中国名火锅’合法吗;2.‘中国名火锅’是否混淆‘中国名牌’;3.全国火锅店大多把‘中国名火锅’字样作为店面门头使用是否误导消费者。” 7月2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回复该消费者称,《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已于2018年废止,中国名牌产品均已有效期满,市场监管总局未开展过“中国名火锅”相关工作。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注意到,根据国质检质函[2010]405号文件规定,中国名牌产品有效期满后,企业不得在产品及其包装、装潢、说明书、广告宣传以及有关材料中继续使用中国名牌产品标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