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提高技术监管水平,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风险,保障辖区群众食品安全,7月17日至19日,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弋江市监所根据南陵县市场监管局部署,开展小作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
此次监督抽检范围是南陵县弋江市监所辖区获得许可(备案登记)的小作坊生产经营场所生产经营的食品,抽检涉及油品加工企业和小作坊、白酒加工小作坊、豆腐加工小作坊、卤菜加工店以及食品销售单位,共抽检21组。油品加工企业抽检2组,其中菜籽油1组,白酒1组;油品加工小作坊8组,其中菜籽油6组,芝麻油2组;白酒加工小作坊4组;豆腐坊3组,其中,千张皮1组,豆干1组,油炸豆腐1组;卤菜店3组,其中烤鸭1组,鸭翅1组,鸡脚1组;食品销售单位白酒1组。重点检测是否添加非食用物质、是否滥用食品添加剂等。
南陵县弋江市监所表示,按照信息公开的要求,落实抽样结果公示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充分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广泛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对抽检不合格食品,将依法进行立案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