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赵永恒 记者黄官国)近日,上海检察机关出台《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并通过分析通报食品、药品刑事案件、检察建议新闻发布等,警示社会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 新出台的该方案,制定了包括“加强案件办理,保持严打力度”“拓宽监督线索,深入开展诉讼监督活动”“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跨区域检察协作”“充分发挥检察建议作用”等10项工作措施,要求全市检察机关继续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打击和法律监督力度。 集中管辖跨地区重大食品药品安全案件的上海检察院三分院,自2015年度至2019年6月,共计受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案件78件211人6单位,立案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公益诉讼案件3起,其中包括11.25日本牛肉案、假冒婴儿奶粉案、法欣面包案、特大走私疫区冷冻肉制品案、劣质大米冒充品牌大米案等案件。 自去年1月上海实施全市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一审刑事案件由上海铁检院集中管辖以来,围绕集中管辖工作要求,探索专业化办案模式,构建工作机制,该院共批准逮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一审刑事案件173件255人,提起公诉186件242人,已判决171件211人。针对此类案件呈现新型化、多样化和犯罪行为呈组织化、链条化、跨区域化趋势,该院结合办案制发检察建议,扩大办案效果。在办理陈某某销售伪劣种子案中,该院发现由于某种子研究所和其下属种子公司存在管理不规范、内控体系不健全、监管机制不完善等问题,从而使得内部研究人员、销售人员有机会利用其单位声望及员工身份骗取种植户信任,导致种植户遭受重大损失。该院在制发检察建议的同时进行公开宣告,建议加强公司管理、完善财务制度、强化内部监督,防止伪劣种子流至种植户手中。被建议单位参加宣告会后高度重视,迅速整改落实了检察建议反映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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