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7月11日,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第26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通报了3批次不合格食品,其中,荆州大润发一家分公司销售的生鱼检出禁用药物。
据悉,本次抽检饮料、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共3类食品359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56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全部为食用农产品。
其中,荆州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荆沙路分公司销售的生鱼(抽样日期:2019-5-15)检出禁用药物氧氟沙星,检出值为5.98μg/kg。
氧氟沙星属于喹诺酮类抗菌药,在预防和治疗畜禽的细菌性感染及支原体病方面有良好效果。在《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中规定,禁止氧氟沙星用于食品动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另外2批次不合格样品为:广水西亚超市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三黄鸡(抽样日期:2019-5-16)检出多西环素(强力霉素)超标,检出值为205μg/kg;通山县胖东来玛特超市销售的鲫鱼(抽样日期:2019-5-22)检出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超标,检出值为433μg/kg。
多西环素(强力霉素)是一种四环素类药物,一般用于治疗衣原体支原体感染。《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多西环素(强力霉素)在鸡肉中最高残留限量为100μg/kg。恩诺沙星,又名恩氟奎林羧酸,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化学合成广谱抑菌剂,在预防和治疗畜禽的细菌性感染及支原体病方面有良好效果。根据《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235号公告》规定,恩诺沙星在除牛、羊、猪、兔、禽(产蛋鸡禁用)外的其他动物的肌肉和脂肪中的限量应不超过100μg/kg。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荆州、随州、咸宁市市场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不合格样品信息 |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检验机构 | 备注 | 1 | / | / | 荆州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荆沙路分公司 | 湖北 | 生鱼 | 散称 | / | / | 氧氟沙星║5.98μg/kg║不得检出 | 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 抽样日期:2019-5-15 | 2 | / | / | 广水西亚超市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 湖北 | 三黄鸡 | 散装称重 | / | / | 多西环素(强力霉素)║205μg/kg║≤100μg/kg | 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 抽样日期:2019-5-16 | 3 | / | / | 通山县胖东来玛特超市 | 湖北 | 鲫鱼 | 散称 | / | / | 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433μg/kg║≤100μg/kg | 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 抽样日期:2019-5-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