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杭州海关关员在义乌空港渠道对一架入境航班进行监管时,发现一名旅客的行李箱机检图像异常。经开箱查验,查获干制海参2袋,共计3.92公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规定,水生动物产品为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物品,杭州海关隶属义乌海关驻机场办事处已依法将该批海参截留并作进一步处置。(金淑萍/文) |
7月7日,杭州海关关员在义乌空港渠道对一架入境航班进行监管时,发现一名旅客的行李箱机检图像异常。经开箱查验,查获干制海参2袋,共计3.92公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规定,水生动物产品为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物品,杭州海关隶属义乌海关驻机场办事处已依法将该批海参截留并作进一步处置。(金淑萍/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