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1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9号),涉及广东省2家生产经营企业。经查,深圳华润万佳超级市场有限公司欢乐海岸分店销售不合格婴儿果泥,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君尚南山店销售不合格宝贝滋养面。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分局已对这两家企业立案处罚,并对华润万佳欢乐海岸店和天虹君尚南山店销售不合格婴幼儿辅食的处理情况进行了说明。 2018年11月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对华润万佳欢乐海岸分店进行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经检验,其销售的美林宝贝西梅果泥、美林宝贝苹果蓝莓泥总钠项目实测为1.74mg/100g、1.74mg/100g,而产品标称分别为12mg/100g、14mg/100g,不符合GB 13432-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及产品明示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分局于2018年12月7日依法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涉嫌存在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该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构成销售食品标签存在虚假内容的食品的违法行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分局已于2019年2月12日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没收违法所得807.84元,处5000元罚款,罚没款合计5807.84元。当事人已缴清罚款。 关于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君尚南山店销售不合格宝贝滋养面,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分局介绍,2018年11月1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对天虹商场君尚南山店销售的宝贝滋养南瓜面和宝贝滋养番茄面进行抽检。经检测,宝贝滋养南瓜面的钠实测值为0.178mg/100KJ,产品实际标注为1.7mg/100KJ,宝贝滋养番茄面的钠实测值为0.219mg/100KJ,产品实际标注为1.7mg/100KJ,不符合GB 13432-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及产品明示要求,检测结论为不合格。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分局执法人员于2018年12月20日向当事人送达检验不合格报告并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采购时已查验了经销商和进口商的经营资质材料,尽到进货查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分局责令其改正,并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于2019年1月15日送达给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君尚南山店。 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分局介绍,根据GB 10770-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的标准,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中钠含量不得高于200mg/100g;根据GB 10769-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的标准,婴幼儿谷类辅食中钠含量不得高于24.0mg/100KJ。涉案产品的实测值符合上述技术标准,但产品标签上所标注的含量与实际不符,因此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员介绍说,已经食用过这些产品的市民不用担心,因为此次立案调查的两种食品,食用并无问题,钠含量是符合国家标准的,只是由于标签与实际含量不符合,所以才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本文转自[食品商务网],原文:https://news.21food.cn/35/2839218.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