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河北省委、省政府近日印发了《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该文件要求,相关单位要全面落实“四个最严”,建立最严谨的标准、实施最严格的监管、实行最严厉的处罚、坚持最严肃的问责,以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若干措施》强调要建立最严谨的标准,对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地方特色食品,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围绕河北省7大类24种农业特色优势产品,聚焦农业新技术推广应用、集约化规模化种植养殖、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投入品质量等重点领域,建立相应的农业地方标准体系,到2020年,组织制修订省级农业地方标准100项。 《若干措施》强调要实施最严格的监管,通过净化产地环境、规范农业投入品生产使用、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强化食品生产加工监管、创新食品流通销售监管、促进餐饮业提高安全质量等6项措施,实现全链条逐环节的食品安全保障。到2020年,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30%以上,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全部建立HACCP体系,完成18个食品集中生产区整治提升;食品集中交易市场整治提升率达到100%,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全部建立食品快检室。 《若干措施》强调要实行最严厉的处罚,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惩重处违法犯罪,建立完善食品安全民事和行政公益诉讼的信息交流、案件通报等制度机制。同时,强化失信联合惩戒,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组织河北省诚信管理培训,支持企业开展诚信管理体系评价;建立河北省统一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依法向社会公布并实时更新;实行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增加监督检查频次。 《若干措施》强调要坚持最严肃的问责,深化党政同责,各级党委、政府要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河北省委、省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不力、履行职责不力,或者阻碍干涉监管部门履行职责,导致本地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和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不力,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领导责任。(付兆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