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红星新闻记者拨打了成都市成华区桃蹊路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咨询电话,工作人员表示,关于辖区内有消费者在永辉超市购买到过期食品的投诉,消费者和超市之间经过调解,已达成初步意向。目前,市场监管所已对永辉超市涉嫌销售过期食品予以立案调查,正在按照程序处理,调查当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从立案起在90日内完成调查,但根据其工作经验,应该不会需要这么长的时间。 7月3日,货架上的同款产品
同时,红星新闻从永辉超市负责人李经理处获悉,超市已与消费者协商一致,具体方案不方便透露。消费者李先生证实了这一协商结果,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以商品售价10倍、不足1000元以1000元为准予以赔偿。 相关报道:在超市买到同一款过期酱油 超市:正在配合相关部门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