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18年第2期)涉及无锡市1家食品生产企业。近日,无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告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
抽检基本情况。2018年7月18日,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组织对金坛区永泽超市销售的肉松慕斯蛋糕(标注生产商:江阴市福旺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18年6月17日,保质期:180天)进行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上述食品经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抽样检测,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2018)SJZFC-JC3085。
现场检查及依法处置情况。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8年8月22日依法送达了上述检验报告并告知企业相关权利义务,并进行现场检查,经查,现场未发现上述食品,上述批次肉松慕斯蛋糕生产日期为2018年6月17日,该批共生250kg,均作为合格品销售完毕,销售价格为10元/kg。涉案产品货值共2500元。经核算,每kg成本为9元,实际销售获利为250元。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其召回该批次不合格食品,该单位已在当天发出召回,目前没有消费者退回。
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江阴市福旺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肉松慕斯蛋糕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不符合标准是因为生产时超限量添加了食品添加剂和防腐剂。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经营者迅速开展该批次食品不合格原因排查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根据后续调查情况依法进一步开展处置工作。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