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市民政局下发《关于做好全市老年人助餐服务公开公示工作的通知》,公示全市首批68个老年人助餐服务点位信息,并对统一助餐标识、政策公开、规范运营管理等提出要求。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开展老年人助餐服务体系建设,是市委市政府关心关爱老年人,提升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今年,全市将新增226个老年人助餐点,并推动全市老年人助餐服务体系建设规范化、品牌化发展。
全市所有老年人助餐服务点位,包括但不限于社区长寿食堂、利用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社区服务设施设置的助餐服务点、邻里助餐互助点、中央厨房等,应在室外醒目位置悬挂或加挂全市统一的老年人助餐服务标识。全市配备厨房供餐的社区长者食堂、长寿食坊等社区老年助餐服务设施统一命名为“成都市**区(市)县**街道(乡镇)**社区(村)长寿食堂”。
各区(市)县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老年人就餐服务补贴标准,对本地户籍的散居特困老年人、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和8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可按实际就餐天数给予每人每天不低于2元的就餐服务补贴,有条件的区(市)县可扩大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老年人享受的助餐服务优惠政策应在助餐服务点位上墙公示。
进行现场制作、加工的助餐服务点位,应取得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无现场制作、加工的助餐点位可以采取具备配送资质的单位配送的方式实现集中供餐。所有助餐服务点位应上墙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收费标准、供餐菜谱以及对老年人的优惠政策、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承诺书、投诉电话等。
助餐服务点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