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6月21日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近期该局监督抽检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糕点、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产制品等6类食品82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3批次。
蔬菜制品检出二氧化硫残留超标
通报显示,不合格样品中有2批次蔬菜制品检出二氧化硫残留超标,分别为:韩城市天惠商城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三原龙凤春调味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750克/袋湘盛源牌小米辣(生产日期:2019-01-16)、陕西惠欧佳隆超市服务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三原龙凤春调味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500克/袋味聚汇牌小米辣(生产日期:2019-02-14),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分别为0.24g/kg、0.18g/kg。
二氧化硫、焦亚硫酸钾、亚硫酸钠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使用后会产生二氧化硫残留。二氧化硫进入人体后最终转化为硫酸盐并随尿液排出体外,少量摄入不会对身体带来健康危害,但若过量食用可能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腌渍的蔬菜中二氧化硫残留量的最大限量为0.1g/kg。造成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标准的原因,可能是个别生产者使用劣质原料以降低成本,其后为了提高产品色泽超量使用二氧化硫;也有可能是使用时不计量或计量不准确所致。
华润万家销售的散装鲜香菇检出镉超标
通报还显示,不合格样品中有1批次食用农产品检出重金属超标,为:陕西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汉中市天汉大道分公司销售的散装鲜香菇(购进日期:2019-04-23),该样品检出镉(以Cd计)超标,检出值为0.56mg/kg。
镉(以Cd计)是最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镉在新鲜食用菌香菇中的最大限量为0.5mg/kg。造成农作物中镉超标的原因是由于农产品的生长环境被镉污染。主要是灌溉用水、土壤受到镉污染,导致农产品的镉含量超过国家标准。镉对人体的危害主要是慢性蓄积性,长期大量摄入镉含量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肾和骨骼损伤等。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咸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韩城、渭南、汉中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查处情况将于法定时限内向社会公布。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3批次食品不合格的通告(2019年第23期)不合格样品信息 |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检验机构 | 备注 | 1 | 三原龙凤春调味品有限责任公司 | 陕西省三原县城关寇家 | 韩城市天惠商城有限责任公司 | 陕西省韩城市新城区太史大街与桢州大街十字西南角 | 小米辣 | 750克/袋 | 湘盛源 | 2019-01-16 | 二氧化硫残留量║0.24g/kg║≤0.1g/kg | 初检机构: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 2 | 三原龙凤春调味品有限责任公司 | 陕西省三原县城关寇家 | 陕西惠欧佳隆超市服务有限公司 | 陕西省渭南市大荔县城关镇东大街黄河国际(东环路北段西侧) | 小米辣 | 500克/袋 | 味聚汇 | 2019-02-14 | 二氧化硫残留量║0.18g/kg║≤0.1g/kg | 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 3 | / | / | 陕西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汉中市天汉大道分公司 | 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天汉大道999号 | 鲜香菇 | 散装 | / | 2019-04-23(购进日期) | 镉(以Cd计)║0.56mg/kg║≤0.5mg/kg | 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