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无小事。自今年8月开始,宁夏检察机关在全区开展为期一年的“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今天,宁夏检察机关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专项监督活动开展以来的典型案例。
宁夏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冯明杰告诉法制日报记者,截至目前,全区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食品领域公益诉讼案件7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2件,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市场监管部门及时依法履行职责,取缔1742家无证餐饮服务商家,责令46家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学校食堂停止供餐活动,向293家食品经营者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对174家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食品经营者进行了责任约谈,查处食品违法案件32起,共督促查处销售假冒伪劣食品1978.58公斤。案件主要涉及网络食品和餐饮生产销售、农贸市场、超市、学校食堂及周边小饭桌、小商贩加工、售卖食品以及食品加工违法添加化学物等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
50家“小饭桌”食品卫生不安全
今年3月,银川市金凤区检察院对辖区“小饭桌”开展专项监督活动。通过近半个月的实地摸排走访、调查核实,发现银川市金凤辖区第一、第四回民小学等17所中小学校周边共有191家“小饭桌”为中小学生提供就餐休息等服务,其中未取得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的50余家。
金凤区检察院依法向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同时以点带面在全市辖区内组织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学校食堂专项检查活动,先后对1084家学校食堂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对30家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学校食堂已责令其立即停止供餐活动,对其他问题集中的85家学校食堂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对8家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食堂进行了责任约谈,查处违法案件3起。通过开展行政公益诉讼,督促行政机关履职,银川市大中小学周边餐饮服务环境明显改善。
培训学校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今年1月,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时发现,包括润承画室在内的12家艺考培训学校在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情况下从事餐饮服务活动,今年9月21日,润承画室发生了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社会影响较大。后西夏区检察院跟进监督核查时发现,西夏区多家带食宿的艺考培训类机构,在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情况下,长期向社会不特定人群招生,其中创艺文化艺术学校既未取得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也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等合法证件,对外招生办学达两年以上,存在较大食品安全隐患,损害了社会公共健康利益。
西夏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行政执法机关,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检察建议发出后,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银川全市范围内民办非学历培训机构进行了全面排查摸底,共排查带有餐饮服务的培训机构18家,供餐人数1571人;其中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无《营业执照》的4家,已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尚未取得《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而从事餐饮服务的培训机构2家,进行构立案查处。
养殖场动物尸体随意丢弃案
专项行动中,石嘴山市惠农区检察院发现,惠农区燕子墩乡上宝闸村的永兴养猪场随意丢弃死猪尸体、污水处理设施达不到环保要求,恶臭扑鼻并滋生大量病菌,对周围村民的生活环境造成了严重影响,侵害社会公共利益。
惠农区人民检察院向石嘴山市环境保护局、石嘴山市惠农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环境保护和动物卫生防疫监管职责,督促企业根据相关规定建立污水处理设施,对病死猪尸体集中运送至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掩埋场进行焚烧、深埋等无害化处理,并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督管理,形成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规范该猪场的养殖行为。
石嘴山市环境保护局收到检察建议后,积极检查督促永兴养猪场进行整改,规范养殖行为。环保局对永兴养猪场场界恶臭进行大气监测,监测最大值超过《畜禽养殖业污染排放物标准》规定值,以及针对污水乱排问题,石嘴山市环保局于2018年7月4日对永兴养猪场进行立案,并罚款5万元,要求养猪场建设配置污水处理设备,目前该猪场已投入100余万元采购安装污水处理设备,并投入使用,周围环境明显得到改善。环保局表示将继续加强对该养猪场的巡查力度,杜绝对环境再次造成污染。石嘴山市惠农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收到检察建议后,按照《动物防疫法》的相关规定,给予该养猪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责令养猪场整改动物尸体非法处置行为,并督促养猪场将死猪尸体运送至大武口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掩埋场进行焚烧、深埋等无害化处理,从根本上规范了该猪场的养殖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