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11月12日,原黑龙江省食药监局发布最新一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报了10批次不合格食品,其中5批次餐饮具检出大肠菌群。
这5批次不合格餐饮具分别为:建华区名人柏记水饺店提供的小碗,建华区名人柏记水饺店提供的小盘,建华区阿亮酱骨烧烤店提供的小杯,哈尔滨市松北区莲花渔村饭店提供的餐盘,哈尔滨市道外区中华巴洛克老街砂锅居提供的餐盘。
据了解,餐饮具检出大肠菌群的原因:一是餐饮具清洗不彻底;二是消毒餐饮具用消毒液未达到规定浓度,或者餐饮具干热消毒时未达到规定温度,或者是消毒时间未达到规定要求。使用大肠菌群超标的餐饮具,容易使人腹泻。
值得注意的是,还有1批次野生果干检出色素。不合格产品为:大兴安岭蓝都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由牡丹江市物尔美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野生果干,亮蓝检出值为0.014 g/kg。亮蓝是一种食品合成着色剂,主要调节食品色泽。不合格原因可能生产单位企业为增加产品卖相,或者弥补原料品质较低而超范围添加。长期过量摄入会对人体造成一定的危害。
另外,还有2批次香菇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分别为:标称黑龙江省宏福山特产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由大商佳木斯新玛特购物广场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香菇;标称海林市森宝源天然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由海林市森宝源天然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香菇。
二氧化硫、焦亚硫酸钾、亚硫酸钠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使用后产生二氧化硫残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0-2014 中干制食用菌限量为:≤0.05g/kg,不合格原因多为企业为使产品卖相好而过量使用。二氧化硫进入人体后最终转化为硫酸盐并随尿液排出体外,少量二氧化硫进入人体不会对身体带来健康危害,但若过量食用可能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
除上述不合格产品外,还有1批次黑龙江省萝北县宝鑫食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由肇东市昌五镇荣兴好又多超市销售的酱香鸡脖,山梨酸及其钾盐超标;1批次牡丹江市仟富粮油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由牡丹江市傲矫龙生鲜大市场有限公司西三傲矫龙超市销售的农垦丹江大豆油,苯并[a]芘超标。
原黑龙江省食药监局表示,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经营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11号)等规定,责令食品经营者立即采取封存库存问题食品,暂停销售和使用问题食品,召回问题食品等风险防控措施。原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经营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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