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6月19 日,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称,近期,该局组织抽检饼干、豆制品、方便食品、乳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5类食品226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不合格样品1批次。
不合格样品为:安徽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合肥史河路分公司经销的安徽鹰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鹰唛大豆油,酸值(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酸价(酸值)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的程度。油脂酸败产生的醛酮类化合物长期摄入会对健康有一定影响,但一般情况下,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可以明显辨别出其有哈喇等异味,需避免食用。造成酸价(酸值)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有:原料采购上把关不严,如原料水分过高,会加速油脂的酸败;生产工艺不达标,如植物油精炼不到位或未精炼;产品储藏条件不当,特别是在夏季,受气候环境影响因素更大,易导致食品中脂肪的氧化酸败。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马鞍山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合肥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核查处置并向社会公布处置结果。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23期)不合格样品信息 |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分类 | 承检机构 | 备注 | 1 | 安徽鹰唛食品有限公司 | 安徽省马鞍山市国家经济开发区南区红旗南路2188号 | 安徽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合肥史河路分公司 |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史河路与金牛路西北交口处拓佳欢乐广场 | 鹰唛大豆油 | 5升/瓶 | 鹰唛 | 2018/04/19 | 酸值(KOH)║0.43mg/g║≤0.2mg/g |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 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