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西安市新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称,西安市新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监督抽检不合格样品5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西安市蓝田岳塬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经营的饸络,铝的残留量检出值为145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西安市新城区橙子小吃店经营的肉酱,山梨酸检出值0.0873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075g/kg。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三)西安市新城区陇上人小吃店经营的土豆粉,铝的残留量检出检出值为364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200mg/kg。检验机构为陕西太阳景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四)西安欣泰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韭菜,腐霉利检出值为0.77mg/kg,标准规定为≤0.2mg/kg。检验机构为陕西普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五)北京四季优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经营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检出值为0.0454mg/kg,标准规定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陕西普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