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西安市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陕西湘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不合格消毒餐具(筷子)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监督抽检中,陕西湘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2019年5月21日抽检的一批次消毒餐具(筷子),经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GB14934-2016标准要求。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检验报告送达情况:2019年6月3日,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陕西湘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2019年5月21日抽检的消毒餐具(筷子)不合格检验报告后,立即要求长安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启动核查处置工作,责成该经营单位立即停止销售并召回不合格食品。长安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于2019年6月4日将检验报告(编号为XC2019050037)送达陕西湘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该店对检验结果无异议。
二、产品控制情况:陕西湘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2019年5月21日清洗消毒的消毒餐具(筷子)共计200根,已经于当日全部使用完毕。到核查处置启动时,库存数量为零。该店于2019年6月4日启动召回程序,在店内张贴产品召回公告,至2019年6月10日召回数量为0。原因为筷子已于当日就餐时使用完毕。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陕西湘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清洗不合格的消毒餐具(筷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我局给予该单位行政处罚:警告。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经排查,导致涉事物品不合格的原因为该店所使用的消毒餐具(筷子)在使用洗涤剂浸泡后未严格用清水冲洗干净。
该店在明确原因后立即整改,具体措施:1、针对此事进行业务培训;2、严格餐具在接触洗涤剂后用清水冲洗30秒以上的程序;3、完善健全消毒记录台帐,由店长监督台账登记,做到准确及时,如实记录。
长安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于2019年6月11日对该店进行复查,该店整改合格。
西安市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6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