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宝鸡市食药监局官网发布抽检信息称,近期,宝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含餐饮具)、粮食加工品、豆制品、肉制品、水果制品、调味品等6类91批次样品,合格83批次,餐饮具不合格8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一、总体情况:粮食加工品2批次、豆制品4批次、肉制品7批次、水果制品1批次、调味品4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餐饮食品(含餐饮具)73批次,餐饮具不合格8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宝鸡市向阳烤鸭食品有限公司中山路分店使用的长盘,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宝鸡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宝鸡市陈仓区虢镇金渭老张家葫芦头店使用的小盘子,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宝鸡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宝鸡市老坛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原来餐厅使用的小碗,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宝鸡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四)凤县双石铺镇小伍酒店使用的长盘,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宝鸡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五)凤县双石铺镇江南妙香阁餐厅使用的方盘,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宝鸡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六)千阳县老马家清真酒店使用的花边圆盘,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宝鸡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七)千阳县老地方饭庄使用的花边圆盘,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宝鸡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八)太白县小洞天酒楼餐饮楼使用的圆盘,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宝鸡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金台区、陈仓区、高新区、凤县、千阳县、太白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查处情况于2018年12月15日前报宝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向社会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