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小作坊管理,规范食品小作坊生产经营行为,落实食品小作坊主体责任。近日,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下发了《甘肃省食品小作坊食品生产登记审查通则》和《甘肃省豆制品小作坊生产规范》《甘肃省酱卤肉小作坊生产规范》《甘肃省糕点小作坊生产规范》《甘肃省粉条小作坊生产规范》等4类食品小作坊生产规范。
《审查通则》对食品小作坊生产登记的材料审查、现场核查、登记条件、核查结果与整改等事项做出具体规定,并统一制定了《食品小作坊生产登记证现场核查表》,对食品小作坊生产场所、设施设备、人员要求、制度管理等5个方面的内容作了统一要求和规范。
4项《生产规范》在强调小作坊必备场地、设备和人员等食品安全基本条件的同时,更加注重了生产过程的可操作性,其主要内容涵盖依据及范围、基本工艺流程、主要设备器具、进货查验、加工场所、生产要求、贮存与销售、质量控制等八个方面内容,规范不仅给小作坊生产者提供了可以参照的样本,同时,也为基层一线食品监管人员提供了日常监管参照,可以更好地加强食品小作坊的监管。同时,还明确了其产品销售仅限在本生产加工点或自设直销门店进行销售,严禁跨区域销售,严禁进入商场、超市、食杂店销售,严禁向农村婚丧等自办宴席场所销售。
目前,甘肃省取得登记证的食品小作坊有17000多家,普遍存在规模小、分布散、条件差,基层在登记审查实践中普遍存在标准不统一、不规范等问题。此次出台的4个生产规范较好地解决了食品小作坊长期存在的生产工艺随意性大、加工场所条件差、基础设施不完善等问题,对提升全省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水平具有积极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