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临朐县福乐食品厂发布主动召回飘香食品(京式月饼)的公告。 公告称,该厂2018年08月3日生产的飘香食品(京式月饼:规格型号: 2.5kg/箱; 批次: 20180803) , 经山东省新世纪检测认证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检验,被判定为不合格。
为了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的规定,该厂决定主动召回该批次食品,召回开始时间为2018年11月2日,召回区域为山东省内。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请购买该批次产品的消费者停止食用,并在购买门店办理退货手续,同时可凭购物凭证向该厂或经销商要求赔偿损失。
召回具体负责人:谭立军联系电话: 13853652779 邮箱: 3516820340qq. 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