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经开区仁湾街道的某水厂进行检查时,现场查获并扣押了这批虚假标注生产日期的桶装水。
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这些桶装水都包装完好,且已封装喷码,有的刚从生产线上卸下来,而有的已经放置在该企业的成品仓库准备出厂。但执法人员仔细察看后发现,这些桶装水的喷码上标注的生产日期,竟然是检查当日之后的第二天。这就意味着,这些桶装水“早产”了1天!面对执法人员,企业负责人支支吾吾地辩称,是因为工作人员“疏忽”,才将生产日期打错了。由于该生产企业涉嫌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行为,执法人员对相关责任人作了现场笔录,并对这批涉嫌虚假标注生产日期的56桶桶装水采取扣押措施,且出具了扣押文书和扣押物品清单。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明确规定,禁止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生产经营者应保证其生产经营的食品标注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符合相关规定。该市场监管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提醒广大消费者,一旦购买时发现商品生产日期有问题,应及时向监管部门举报,以维护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