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部门交流合作、强化行刑衔接,共同维护百姓“舌尖上的安全”,近日,南宁经开区食药监局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前往江南区人民检察院进行座谈。
座谈会上,食药监局、检察院以近期经开区某食品生产企业“涉嫌生产虚假生产日期产品”案例进行了研究交流。检察院领导就经开区食药监局在该案件中当事人违法行为的定性予以肯定,认可行政执法部门在案件办理中“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并结合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存在非主观故意,且事后能主动消除危害后果、未造成食品安全实质性危害等具体情节给予了适当的行政自由裁量意见。同时,双方还就具体食品药品监督执法中的自由裁量权适用、职业投诉举报案例和食品药品行刑衔接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
会议认为,监管部门和司法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形成部门会商、联动的工作机制;在行政执法办案过程中应具备“司法思维”,在行刑衔接工作上积极探索司法提前介入锁定证据新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