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5月8日,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2019年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表。
2019年行政处罚案件信息表(七)(食品药品部分)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工商注册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 | 数据来源单位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备注 | 东莞市绿林食品有限公司 | 914419000826305903 | 林茂寅 | 4415**********3035 | 身份证 | 4415**********3035 | (东)市监食罚〔2019〕SJ3032901号 | 《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 | 当事人生产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奶油味花生”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 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 | 一、没收违法所得780元;二、处以罚款5100元 | 0.51 | 0.078 | 2019/4/15 |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11441900MB2C90127M |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11441900MB2C90127M | 东莞市一家人食品有限公司 | 91441900770970281U | 陈辉球 | 2201**********1530 | 身份证 | 2201**********1530 | (东)市监食罚〔2019〕SJ3040301号 |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 | 当事人生产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火鸡面方便圆面”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处以罚款 | 一、没收违法所得3240元;二、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18盒;三、处以罚款10000元 | 1 | 0.324 | 2019/4/19 |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11441900MB2C90127M |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11441900MB2C90127M | 东莞市回家吃食品有限公司 | 914419006771247263 | 李成龙 | 5224**********841X | 身份证 | 5224**********841X | (东)市监食罚〔2018〕SJ1080201号 |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 | 当事人生产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调和油”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一款 | 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 | 一、没收违法所得2416元;二、处以罚款76000元 | 7.6 | 0.2416 | 2019/4/19 |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11441900MB2C90127M |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11441900MB2C90127M | 东莞川信行食品有限公司 | SC10244190008138 | 吴圣军 | 5112**********6156 | 身份证 | 5112**********6156 | (东)市监食罚〔2018〕SJ1053111号 |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 | 当事人生产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调和油”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一款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生产的食品,处以罚款 | 一、没收违法所得396元;二、没收违法生产的食品;三、处以罚款50000元 | 5 | 0.0396 | 2019/4/22 |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11441900MB2C90127M |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11441900MB2C90127M | 东莞奇工食品有限公司 | 91441900559188606K | 余广蕾 | 05****41 |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 05****41 | (东)市监食罚〔2018〕J21122601号 | 《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三十四条第(十)项 | 当事人生产经营未标注生产日期、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没收违法生产食品,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 | 一、没收违法生产的食品;二、没收违法所得7207.2元;二、处以罚款66000元。 | 6.6 | 0.921935 | 2019/4/23 | 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11441900730485847B | 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11441900730485847B | 东莞市嘉辉农产品有限公司 | 91441900MA51PEED78 | 范志钢 | 4326**********4597 | 身份证 | 4326**********4597 | (东)市监食罚〔2019〕SJ1022801号 |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 | 当事人生产超限量使用添加剂的食品“小米辣”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 | 没收违法生产的食品,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 | 一、没收违法生产的食品;二、没收违法所得333元;三、处以罚款50000元 | 5 | 0.0333 | 2019/4/25 |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11441900MB2C90127M |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11441900MB2C90127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