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网获悉,因生产的烤鳕鱼有项目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青岛大洋舰海产品有限公司(简称“大洋舰海产品”)被市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罚款10000元。信网了解到,大洋舰海产品该批问题产品的原料是从青岛文翔食品有限公司(简称“文翔食品”)购进,在得知不合格后,大洋舰海产品已将不合格原料退还给文翔食品。
据了解,该批不合格的烤鳕鱼片是大洋舰海产品于2018年9月25日从文翔食品采购的,共进货2箱合计10公斤,以260元一箱的价格购进,共花费了520元。在2018年9月28日大洋舰海产品对该产品进行分装,而在2018年9月28日后,大洋舰海产品停止该产品的分装,并且未对该产品进行销售。
在得知不合格消息后,大洋舰海产品将该批次不合格产品进行拆袋销毁,并将剩余原料退货给了文翔食品。
2018年11月20日,针对大洋舰海产品的违法事实,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青岛市市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大洋舰海产品作出了处罚幅度为减轻的行政处罚决定,对其罚款10000元。
信网查询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明文规定,禁止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公开资料显示,大洋舰海产品成立于2007年1月18日,登记住所为青岛市市北区兴隆一路149号11号楼1单元102户,营业范围包括依据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即食水产品:风味熟制水产品。
而文翔食品则成立于2014年9月30日,登记住所为青岛即墨市通济街道办事处西流峰村,经营范围包括生产销售水产加工品,干制水产品:烤鱼片、即食鱿鱼制品、鱿鱼丝;销售鲜活水产品;种植销售新鲜蔬菜、水果;批发零售初级农产品等。
为了核实该案,信网联系到了大洋舰海产品,接线的工作人员未否认此事,但表示不清楚其中具体情况,不负责该事也拒绝进行汇报核实,“是听说有这么个事儿,但是我不负责这一块。”她说。
信网又联系文翔食品核实大洋舰海产品退还原料的情况,但是接线的工作人员起初表示即是文翔食品,后在信网表达身份来意后该工作人员又表示“打错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