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记者获悉,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日前发布《关于1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涉及我省4批次食品。目前,南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监管部门对销售单位进行立案调查。
据悉,不合格食品分别为:南昌市湾里区幸福路南客隆生活超市销售的韭菜(生产日期:2018-10-12;不合格项目:腐霉利);南昌市青山湖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韭菜(生产日期:2018-10-12;不合格项目:腐霉利);南昌市东湖区茶生蔬菜摊销售的韭菜(生产日期:2018-10-12;不合格项目:腐霉利);南昌市湾里区大顺发超市八号店销售的长豆角(豇豆)(生产日期:2018-10-12;不合格项目:克百威)。
目前,南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令上述单位对不合格食品立即停售,下架和召回,并对上述销售单位均进行立案调查。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热线电话12331投诉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