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财政部发布消息,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报国务院批准,自2019年1月1日起,我国将调整部分商品的进出口关税。为扩大进口,我国将对700余项商品实施进口暂定税率,包括新增对杂粕和部分药品生产原料实施零关税。
杂粕包含以下商品:提炼花生油所得的油渣饼及其他固体残渣、棉子的油渣饼及其他固体残渣、亚麻子的油渣饼及其他固体残渣、葵花子的油渣饼及其他固体残渣、低芥子酸油菜子的油渣饼及其他固体残渣、其他油菜子的油渣饼及其他固体残渣、椰子或干椰肉的油渣饼及其他固体残渣、棕榈果或棕榈仁的油渣饼及其他固体残渣、税目2304或2305以外的提炼植物油脂所得其他残渣、动物饲料用的其他植物产品。
继续对小麦等8类商品实施关税配额管理,税率不变。继续对配额外进口的一定数量棉花实施滑准税,并进行适当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