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澳门日报》报道,澳门海关与民政总署食品安全中心近日采取联合行动,打击涉嫌销售及走私未经检疫食材的活动。期间有9家食肆及9名“水客”被查获,共检走蔬菜约220公斤、肉类28公斤、家禽20公斤、加工食品2公斤、腌制及豆类制品15公斤;另外在其中一名“水客”身上缉获未完税香烟22包(共440支)。
澳门海关与民署食安中心将持续打击来历不明的食品流入澳门,不定时巡查澳门食肆及贩卖食材地点,通过不同渠道打击非法走私食材活动,以保障当地的食品安全。
澳门民政总署将根据《食品安全法》相关条款,起诉涉案食肆及“水客”,如构成犯罪,最高可被判处5年徒刑或被科处最高600日罚金(澳门元,下同);如相关行为属行政违法,将可被科处5万至60万元罚款。
上述走私未完税香烟的“水客”,澳门海关检控其违反《对外贸易法》,一经定罪,可被科处5000元至10万元罚款,被缉获的货物会宣告归澳门特别行政区所有。
澳门海关及民政总署同时呼吁,市民若怀疑有食肆购买来历不明的肉类、家禽、蔬菜作为食材,或发现有非法进口肉类、蔬菜收集点时,可立即向海关或食安中心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