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省出台《打击整治向老年人欺诈销售保健产品举报违法行为线索奖励实施意见》。《意见》明确,举报人可以通过拨打“12315”热线电话,或信函、来人等方式,向各市(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举报线索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分为1000元、500元和100元三个档次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意见》明确,有以下违法违规行为,可向监管部门举报,并获得奖励:以会议营销形式,向老年人欺诈销售保健产品的违法行为;会议营销主体等经营者无照或擅自变更经营范围行为;保健产品商标违法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和传销或违法直销行为;经营未取得食品、保健食品生产许可或假冒伪造食品批号、保健食品文号、标志以及未经批准而声称保健功能的产品,经营产品质量不合格或来源不明的食品、保健食品,及在经营许可场所以外销售保健食品等行为;经营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发布虚假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其他有关违法行为线索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