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长春市食药监局官网发布抽检信息称,为积极落实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切实保证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安全,近期,长春市食品药品安全监测中心组织抽检餐饮环节661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41批次,不合格样品20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抽检煎炸过程用油200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餐饮具196批次,不合格样品16批次;液体乳5批次,不合格1批次;糕点49批次、半固态调料(自制) 162批次、熟肉制品(自制)49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标称长春市餐友消毒餐具服务中心生产、二道区新鑫家常菜馆使用的集中消毒公共餐饮具,大肠菌群检验结果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二)标称保时洁餐具消毒配送中心生产、二道区胜宝圆小吃部使用的集中消毒公共餐饮具,大肠菌群检验结果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三)吉林省红事会餐饮有限公司使用的自消毒餐具(帽形碗)、自消毒餐具(贝壳盘),大肠菌群检验结果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四)高新园区一号码头蒸汽海鲜自助店使用的自消毒餐具(调料碗)、自消毒餐具(大圆盘),大肠菌群检验结果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五)朝阳区西朝阳路大草原烤肉坊使用的自消毒餐具(牛肉盘)、自消毒餐具(猪肉盘)、自消毒餐具(培根盘)、自消毒餐具(羊肉盘),大肠菌群检验结果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六)吉林省关东实业有限公司南昌路市场分公司使用的自消毒餐具(梅花盘)、自消毒餐具(螺旋盘)、自消毒餐具(波浪长盘)、自消毒餐具(8寸长盘),大肠菌群检验结果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七)长春市文盛海鲜码头餐饮有限责任公司使用的自消毒餐具(内圆外方盘),大肠菌群检验结果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八)长春市云河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名都分公司使用的消毒餐具(半月盘),大肠菌群检验结果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九)长春东方众合餐饮有限责任公司皓月大路分店使用的煎炸过程用油,羰基价检验结果为58meq/kg,标准规定为≤50meq/kg。检验机构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十)二道区岭东路贝克汉堡店使用的煎炸过程用油,极性组分检验结果为34.7%,标准规定为≤27%。检验机构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十一)二道区铜源局老火锅吴中家天下店使用的煎炸过程用油,羰基价检验结果为65meq/kg,标准规定为≤50meq/kg。检验机构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十二)高新园区优品纯鲜奶坊东地天澜店自制的高品质酸奶(发酵乳),蛋白质检验结果为2.3g/100g,标准规定为≥2.9g/100g。检验机构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二道区、绿园区、高新区、朝阳区、宽城区、汽开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查清原因进行整改,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并依法予以查处。
提示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31,向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反映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