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最新的食品抽检公告,此次抽检包括肉制品、白酒、灭菌/巴氏乳、牛肉及副产品、蔬菜、水产品、餐饮食品7类食品共521批次样品,其中合格样品515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北京青年报记者梳理发现,其中有1批次牛肉中检测出了“瘦肉精”,目前是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属地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整体来说,本次不合格样品为:牛肉及副产品不合格样品1批次,蔬菜不合格样品2批次,水产品不合格样品2批次,餐饮食品不合格样品1批次。
具体不合格样品分别是:标称北京盛世祥瑞商贸有限公司供货,北京兴基伟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兴基铂尔曼饭店经营的河虾,不合格项目为呋喃西林代谢物,经检测实测值为26.1 μg/kg,标准值规定为不得检出。《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农业部公告第560号)规定呋喃西林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本次抽检的不合格河虾样品中,呋喃西林代谢物的实测值为26.1 μg/kg。水产品中检出呋喃西林代谢物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为防治病害而违规使用。
北京德宝会议服务有限公司经营的鲟鱼,不合格项目为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经检测实测值为146.8 μg/kg,标准值规定为≤100 μg/kg。农业部第235号公告《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规定,恩诺沙星在食用动物肌肉中残留限量为100 μg/kg。本次抽检的不合格鲟鱼样品中,恩诺沙星实测值为146.8 μg/kg。水产品中恩诺沙星超标可能是水产养殖过程中,施药后没有严格执行休药期的规定。
此次抽检还发现了“瘦肉精”。标称北京二商穆香源清真肉类食品有限公司供货,北京亦海情餐饮有限公司餐饮分公司经营的牛肉(牛肋条),不合格项目为克伦特罗,经检测实测值为1.09 μg/kg,标准值规定为不得检出。克伦特罗属于β-受体激动剂类药物,被称之为“瘦肉精”,具有促进动物体蛋白质沉积、促进脂肪分解、抑制脂肪沉积,提高胴体的瘦肉率的作用。人食用含有“瘦肉精”的动物性食品,如残留量达到一定程度,就会出现毒副作用,有可能引起人体四肢、面、颈部骨骼肌震颤,内分泌紊乱。我国对动物性食品中克伦特罗有严格的规定,农业部公告第235号规定,克伦特罗是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印发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整顿办函[2010]50号)将克伦特罗列为非食用物质。本次抽检的不合格牛肉(牛肋条)样品中,克伦特罗实测值为1.09 μg/kg。牛肉及其副产品中检出克伦特罗的原因可能是养殖过程中喂食了含有瘦肉精的饲料。
常春喜(丰台区大灰厂集贸市场)经营的黄豆芽,不合格项目为4-氯苯氧乙酸钠,经检测实测值为0.14 mg/kg,标准值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氯苯氧乙酸钠又称防落素,是一种植物生长调节剂。主要用于防止落花落果、抑制豆类生根,并能调节植物株内激素的平衡。但由于其对人体有一定积累毒性,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已取消其作为食品添加剂。本次抽检的不合格黄豆芽样品中,4-氯苯氧乙酸钠实测值为0.14 mg/kg。豆芽中检出4-氯苯氧乙酸钠可能是由于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为了抑制豆芽生根,提高豆芽产量而违规使用。
此外,北京市宣武区陶然亭谷仙居菜馆使用、消毒的盘子,不合格项目为大肠菌群,经检测实测值为检出/50cm2,标准值规定为不得检出/50cm2。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餐饮具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肠道致病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消毒餐(饮)具中大肠菌群不得检出。本次抽检的不合格盘子样品中检出大肠菌群。食品餐饮具中大肠菌群不合格原因可能是餐饮具清洗消毒不彻底;包装材料不严密、储存方式不当,受到外界环境污染。
标称北京辉京梦达商贸有限公司供货,北京亦海情餐饮有限公司餐饮分公司使用的生姜,不合格项目为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以氯氟氰菊酯计),经检测实测值为0.028 mg/kg,标准规定最大残留限量为0.01 mg/kg。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是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法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