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2018年11月28日,台湾卫福部食药署发布卫授食字第1071301454号通知,预告订定《食品添加物使用范围及限量标准》草案,修订要点如下:
一、本标准法源依据。 (第一条)
二、订定食品分类系统。 (第二条)
三、正面表列原则。 (第三条)
四、使用限量规定为「视实际需要量使用」之食品添加物,于个案中适量判断之考量因素。 (第四条)
五、「视实际需要适量使用」食品添加物使用范围限制。 (第五条)
六、自食品原料带入食品添加物合法性之认定规定。 (第六条)
七、食品添加物编码原则。 (第七条)
八、食品添加物功能类别、使用范围及限量标准。 (第八条)
九、本标准施行日期。 (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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