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海南省定安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五起2018年行政处罚案件,具体为海南海鑫隆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无证生产不合格食品相关产品塑料饮料瓶被罚款46500元;海南铭传塑胶有限公司定安分公司无证生产不合格食品相关产品塑料饮料瓶被罚款36000元;定安龙河培曹木材加工厂生产销售不合格混凝土模板用胶合板被罚款1000元;华润混凝土(定安)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预拌混凝土被罚款5000元;定安雷鸣宏发环保砖厂生产销售不合格混凝土实心砖被罚款2170元。
6月1日,经该局调查,海南海鑫隆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无生产许可证,生产销往文昌的塑料饮料瓶共66990个,其中14024瓶已在文昌灌装椰子汁,当场销毁,52966个运回定安海南海鑫隆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内用大货车碾压销毁。涉案总货值为46123.62元,由于产品已退回并销毁无违法所得。8月27日,该局责令海南海鑫隆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停止生产,待取得生产许可证后方可生产,并处以罚款46500元。
7月11日,该局行政执法人员对海南铭传塑胶有限公司定安分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无证生产食品相关产品塑料饮料瓶。经调查海南铭传塑胶有限公司定安分公司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塑料饮料瓶共46842个,其涉案总货值为35610.7元。8月27日,该局责令海南铭传塑胶有限公司定安分公司停止生产,待取得生产许可证后方可生产,没收无证生产塑料饮料瓶46842个,并处以罚款36000元。
7月24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成执法检查小组对定安龙河培曹木材加工厂生产的混凝土模板用胶合板进行监督抽查,经双方签名确认封样,送海南省产品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所公正检验结果为不合格。经调查,该批次共生产混凝土模板用胶合板数量40张,产品出厂销售价为45元/张,成本价为42元/张。涉案总货值1800元,违法所得120元。10月23日,该局责令定安龙河培曹木材加工厂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并处以罚款1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20元。
7月17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成执法检查小组对华润混凝土(定安)有限公司生产的预拌混凝土进行监督抽查,经双方签名确认封样,送海南省产品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所公正检验结果为不合格。经调查,该批次共生产混预拌混凝土数量8立方,产品出厂销售价为430元/立方,成本价为420元/立方。涉案总货值3440元,违法所得80元。11月6日,该局责令华润混凝土(定安)有限公司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并处以罚款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80元。
7月17日,该局对定安雷鸣宏发环保砖厂生产的混凝土实心砖进行监督抽查,经双方签名确认封样,送海南省产品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所公正检验结果为不合格。经调查,该批次共生产混凝土实心砖数量7000块,产品出厂销售价为0.31元/块,成本价为0.27元/块。涉案总货值2170元,违法所得280元。11月6日,该局责令定安雷鸣宏发环保砖厂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并处以罚款2170元,没收违法所得28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