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加大涉及食用农产品、食品生产、销售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青海省贵德县检察院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学校食堂和周边等销售的食用农产品、食品和药品保护为监督重点,开展专项法律监督活动,监督行政机关正确行使职权,打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行为,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
检察机关与州县两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深入河西中学、县幼儿园、河东寄宿制学校食堂以及学校周边超市、摊贩,检查了学校、幼儿园食堂的食品来源、储存方式和餐具消毒等各个环节落实食品安全制度的情况,向学校行政管理人员、食堂工作人员以及周边商贩强调了食品安全的重要性。重点查看经营者是否持有效的许可证,是否销售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是否销售超过保质期或者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的食品,以及销售腐败变质、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是否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并按规定建立进货查验记录。检查组又深入县街道药品销售店,通过调取厂家的销售配送记录、厂家资质、所售药品的批号及随行通货单进行了重点检查,并现场制作了检查笔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场提出整改建议,督促其进行及时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