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8日,芜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2018年第54期食品抽检信息。本次抽检2类食品73批次样品。其中,抽检饮料72批次,合格70批次,不合格2批次。
本次抽检的饮料产品主要包括饮用水、饮料等。抽检依据是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19298《食品安全标准 包装饮用水》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重金属、品质指标、食品添加剂、微生物等指标。
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如下:
芜湖市徽州泉纯净水厂生产的徽州泉纯净水(生产日期/批号:2018/8/15),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30,5,15,10,7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承检机构为芜湖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南陵县皖南饮品厂生产的皖纯山泉天然饮用水(生产日期/批号:2018/7/25),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2,4,1,7,8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承检机构为芜湖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芜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依法进行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同时,芜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