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发布的《2019年第二季度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核查处置情况的通报》(市监食检函〔2019〕1391号),涉及我市1家餐饮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王顺芝位于重庆市渝中区民权路89号“日月光中心广场”L1层L1013号商铺销售的活黑鱼
(一)2018年11月9日,王顺芝位于重庆市渝中区民权路89号“日月光中心广场”L1层L1013号商铺销售的活黑鱼,被检出孔雀石绿超标(抽样单编号:GC18000000003937852)。
(二)原重庆市渝中区食药监分局依法责令该经营者暂停销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查明该经营者购进的该批次不合格产品共计10.3公斤,已销售10.3公斤,库存(未销售)0公斤。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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