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188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85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儋州那大湘聚大槐树老面馆销售的馋嘴鸭,检验项目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儋州分所。
(二)三亚王子华豆浆店销售的油条,检验项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三亚分所。
(三)三亚赛友饮食店销售的油条,检验项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三亚分所。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经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处,并责令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防控风险。不合格产品的风险防控措施以及核查处置结果将在相关市县市场监管(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网站予以公布。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欢迎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如果在市场上发现有害食品,请拨打12331或12345投诉举报,如经查实,最高可获50万元奖励。 |